本报讯(记者周宏宇)许多市民有在超市买冷冻食物的习气,图的是便利、定心。但是假如存食物的冷藏柜出了缺点,顾客就不那么省心了。近来,记者对我市一些大型超市进行了暗访,发现部分超市冷藏柜的温度都达不到国家规范。
记者问询了一家冷藏柜温度不合格的超市司理,是否知道国家对寄存冷冻食物的冷藏柜的温度有明确规则,该司理表明,知道国家有速冻食物在流通领域应坚持必定温度的规则,但详细温度不太清楚,“如同冷藏柜只需到达零摄氏度就行”。
另一家超市的部门司理表明,国家规则是零下18摄氏度,他们也是依照这一规则置办的冷藏柜,但是冷藏柜摆设在超市里,时刻一长,有时就达不到规则的要求。记者发现,这家超市的冷藏柜的温度为零下10摄氏度。另一家超市的服务员更是“真实”地对记者说:“温度差不多就行,横竖冷藏柜里的食物不能冻结,谁买冷冻食物时还会留意那么多事。”
记者留意到,许多冷冻食物在外包装上明确规则在零下18摄氏度的情况下保质期的长短,如某冷冻食物的标示是“零下18摄氏度冷藏,保质期12个月”。那么,在不到零下10摄氏度的冷藏柜里的食物,还能保存12个月吗?当记者问询该超市服务人员时,对方解说称,底子等不到那个时刻,这些食物就卖出去了。至于卖不出去的咋办,对方无言以对。